衣玉食,鲜花铺地,烈火烹油之贵妇阔太之生活,她是称心如意,得意无比,不久她又怀孕了,这更是母凭子贵,益发地位尊崇,
加之她为人精明刻薄,且又工于心计,人前极会来事,将丈夫及其家中有势力的长辈,哄得欢喜无比,宠爱有加,象极了《红楼梦》里的王熙凤,她终于得到了她想要的荣华富贵。
素萍怀胎十月,让她痛苦不堪,她的生理反应比别人都要大持续时间长,从怀上到分娩,几乎折磨得她死云活来,其实这也是有债主向她索债造成的。
她丈夫豪门世家,名门府邸之子弟,未成家时,家族中长辈,管教颇严,对闺阁之乐,尚未体验,十八岁娶素萍后,在素萍的调教引导下,沉迷于情天欲海之中,最初时除却素萍来例假几日,几乎夜夜春宵,纵欲无度。
不过好在这个世家子,天赋异禀,性能极强,体质过人,以至后来在男女之事上放荡淫乱,获得“金枪不倒百鸡之王”的称号。
但是素萍怀孕十月期间,她的豪富老公哪里能忍受得了这么长时间的禁欲与清心寡欲的生活,自然是如偷腥的馋猫,按捺不住,四处寻花问柳,声色犬马。
结果自有愿攀附高门,一心想嫁入豪门的女子,愿打愿挨搞大了肚子,并通过豪门家族的认可,便顺理成章,被纳为小妾,
这是素萍这个醋意大发的母老虎,绝对不能容忍的,但她也是一个狠角色,早已在府中站稳了脚跟,有权有势、恩威并使,权钱并用,笼络一大批为她效命于她的府中下人与府外亡命之徒,形成了牢固的根基,最后连家族势力也奈不何她
她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千方百计,利用各种方法,让怀上身孕的小妾,或胎死腹中,或小产早夭,或就算生下来,也活过三岁!更有不幸者,母子都一并身殒而亡,其手段之歹毒也实在是令男子尚且不及!
但是这种情形却意外带给李兆廷一线生机,因为素萍费尽心力也改变不了她丈夫,于是最后绝望,反倒记起李兆廷的好来,
认为兆廷才是她的真爱或者说初恋总是最美好的,于是她疏通关系,让兆廷没有在狱中受刑,也没有丢掉性命,只是失去自由,精神上吃了一些苦头,
本来她让兆廷做她的情人,就可救他出狱,但是兆廷始终不喜欢也不顺从于她,不过性命终究是保全了。
然而善恶报应是天理,用现在的话讲是“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素萍生下一子,天生智障白痴,但素萍心中的母爱天性却相对于她对别人的狠毒形成极端鲜明的对比,
她百般宠爱这个孩子,不惜一切代价,四处为他寻医问药,但却都是劳民伤财,徒劳无功,不过是枉费心思!
给读者的话:
附女附马歌词:
为救李郎离家园
谁料皇榜中状元
中状元着红袍帽
插宫花好啊好新鲜
我也曾赴过琼林宴
我也曾打马御街前
人人夸我潘安貌
原来纱帽罩婵娟
我考状元不为把名显
我考状元不为作高官
为了多情李公子夫妻
恩爱花好月儿圆
喜洋洋就等告假回故乡
见了李公子
我送他一个状元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