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出手阔绰,从不吝啬,久而久之,她的房间里都囤满了礼物。
万甄甄常常看着礼物幻想着他很爱她。
也是这样说服自己,至少他还记得花钱买礼物给她,不是么?
再后来,他闲了一些,放暑假寒假他也会带她去玩,在海水里亲吻她,在攀岩时抱着她听她尖叫,男女之间的浪漫也不过如此。
这样的生活持续到了万甄甄考上了普通大学,而沈南倾也开始去ST传媒实习。
说实习还是好听的,沈凯根本就不让他插手公司内部的工作,基本上都是让他在打杂,沈南倾自然不可能听由他摆布,每天做完自己想做的事就下班。
这样一来,他的时间就更加空闲了。
万甄甄也经常会去公司找他,准确点来说是等他,因为很多时候她过去他都是不在公司的。
这天,她依然站在大门口等他,刚通完电话,他快到了。
沈凯外出回来,在大门口下车,看到站在台阶上的年轻女孩,她穿着火红色的长裙,衬得肤色胜雪,往那里一站很扎眼,真的是越长大越漂亮了。
他朝她走了过去,“怎么站在这里,不上去?”
万甄甄从手机里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随意地道,“你们在三十几楼,每次等电梯都要等很久,我在这里等他就好。”
“以后可以去坐我的私人电梯。”
“那我多不好意思啊,不用了。”
沈凯饶有兴趣跟她聊起天,“甄甄,你就那么喜欢他?”
这个他指的是谁很清楚。
万甄甄从来就不会掩饰自己,“我喜欢他,这不是人人皆知的事么。”
这几年,他看着她对沈南倾越来越依赖,甚至越来越喜欢,她这种没有理由的迷恋真的很叫人嫉妒,“甄甄,你把所有的青春都耗在他身上,摔倒的姿势只会很难看。”
万甄甄明艳艳地笑着说,“就算是这样,我不也享受了他的整个青春,很划算,我又不吃亏。”
谁的青春时光会站在原地不动,岁月不也照样流逝。
她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很开心,一点都不浪费时间。
沈凯看着她带着笑的脸蛋,从小就就是小美人坯子,只不过太过死心眼了,“你以为他是为了你才留在宁城的吗?”
这方面她倒是很有自知之明,“我没有这样以为。”
她也不需要这样以为,她只要他留在这里就够了,至于理由,她不是非要成为不可。
“我知道,不过我也知道你不知道他留在这里不走的理由。”沈凯的嘴角含笑,却并不温润,更像是一直披着羊皮的狐狸,“可爱的女孩,让我来告诉你。”
可能不是同一个母亲所生,他的样貌看上去跟沈南倾毫无相似之处。
“倘若他选择去留学,一出国就是好几年,到时候整个公司就彻底沦为我的天下,他不会眼睁睁把江山拱手让给我。”
万甄甄卷起落在她胸前的长发,漫不经心的道,“按照你的话,他娶我,既得到我的人又得到我的公司,人财两得,对他来说不是更好更有利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