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改革对于现在的大明来说是已经不推行不行了,朝廷需要大量的钱财来进行大规模的基础建设,这些钱财从哪里来?只能从商人以及商业活动上抽取。
所以为了增加商业税,朝廷不得不改变过去对于商业抑制的方法来鼓励以及扶持商业活动,整个大明的商业活动越繁盛,朝廷可以和收到的赋税就越多。
其实之前大明的商业方面也有够一些改革,比如朱厚照出台的《大明行商规则》以及《商税法》等等,这些都是对商业的有限改革,不过这些改革都是从规范商业活动出发的,对于根本性的大明轻商、抑商的价值氛围并没有分毫的触动。
而这一次的《大明三十年商业改革》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从根本上颠覆了以往商人以及商业活动地位低下的格局。
在商业改革的前三条并没有任何有关改革的细节,全都从大量的现实例子来证明商业活动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以及对商业活动和商人贡献给予了肯定。
而从第四条开始改革开始慢慢的拉开了帷幕,商业改革明确规定是士农工商地位平等,对大明以及社会的贡献平等。
而后对于各种商业活动进行了明确的分类,同时统一了商业机构的名称,公司、个体户的名称开始被引用,各种商业机构的设立条件以及退出条件被进一步明确。
其次改革开始明确逐步取消以往一系列对于商业活动以及商人的限制与贬低,这其中最大的就要数对于科考的限制了。
以前朱厚照只不过是对于少量花了银子购买科考名额的商人以及那些迁徙到蒙古或者哈萨克的商人子弟给予一定的科考名额。但是对于整个大明大量的商人群体来说,这只不过是占了这个群体的少部分。
虽然户籍改革之后。商籍被取消了,但是除了那些已经购买到朱厚照所贩卖的科考名额以及让家族子弟迁徙到蒙古或者哈萨克的商人子弟之外,其余的还是不能参加科考。
因为当年太祖对于商人的限制朱厚照并没有取消,虽然没了商籍了,但是各地的商人却仍旧被官府登记在册。
在科考的时候,这些具有商人身份的人仍旧会被排除在科考的外面,不过这一次朱厚照完完全全的取消了这个限制。
凡大明在籍商人尽皆可以参加科考,不过朱厚照并没有直接一步就完全实施了这个决定。而是逐步实施。
这就牵扯到了改革之中的那个三十年的限制了。
前十年商税会从百分之十逐步一年递增零点五个百分比,到十年期限的时候,商税会被提升到百分之十五的地步。
而前十年这些商人仍旧是不可以参加科考的,但是从十年之后凡是在十年期间整个家族直系成员所从事的商业活动没有任何偷税漏税记录的人凭借着前十年的缴税的记录可以推荐任意名额的家族直系子弟参加科考。
而从第十一年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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