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婆子是个安静本份的老婆子,平日里并不喜欢往外打交道,除了采购伙食外,更多的时间都是在江家待着,给自己找各种各样的活干,因此虽然来了快十年了,村里的一些面孔还没认全。
而霍凛冬来坪乡村也是这几年的事,他也不是一个外向的人,常常是刁家、书塾两点一线,丁婆子不认识对方,再正常不过了。
“我姓霍,刁家猪肉档的当家人是我舅母,江夫子是我的老师,今天我看到江家妹妹在河边坐着,一个人孤零零的,担心她有危险,就将人带回来了。”
丁婆子不认识霍凛冬,可他说到刁大妹,丁婆子一下子就知道他是谁了。
江家家底丰厚,往日里江家也是猪肉档的常客,江妩爱喝猪骨汤,每隔两日,丁婆子必然要来猪肉档买猪腿骨回家。
这会儿丁婆子显然想的更多,今天白天刁大妹请了媒婆上门说亲,要定给阿芜的,正是她家大小子,也就是眼前这个少年郎了。
想到这儿,丁婆子忍不住多打量了霍凛冬几眼。
小伙儿瘦瘦高高的,身子骨看上去不那么强健,不过刁家大郎听说是个读书人,读书人没几个长得胖的。
丁婆子下意识将霍凛冬和偶尔会上门向江保宗请教问题的林平春放在一块比较,林平春的身板子也是偏文弱的,这一点两方平手。
至于长相……
这会儿霍凛冬收敛了阴郁低沉的气场,看上去就是一个眉眼精致,分外俊俏的少年郎,论外表,霍凛冬还稍胜一筹。
可选男人和挑布料不一样,出色的外表顶多锦上添花,和他的实质无关,在丁婆子看来,自家阿芜情况特殊,选男人就要挑那种厚道人家,即便将来发际了不满意阿芜这个痴傻的夫人,也不会狠心欺侮她。
刁大妹是个厚道人,买了那么多年的猪肉,从来不缺斤少两,知道她家阿芜爱喝骨头汤,每两天就得买一次猪腿骨,总是留心给她备着,好几次她去的晚了,以为猪腿骨应该卖光了,刁大妹总会拿出她早就用油纸包好,草绳捆好的猪腿骨出来。
还有那霍安,模样也是一等一的好,相比较霍安的好颜色,刁大妹的模样就如同话本里面的母夜叉,可这些年霍安和刁大妹的日子过的和美,刁大妹脾气急,有时候说话声音就如同吵架一样,霍安都能够耐着脾气安抚他,霍凛冬是霍安的外甥,留着一半相似的血脉,可见和霍安一样,也是个安分厚道的人。
但林家就不一样了,这些年只见他们拿江家的,吃江家的,从来也没回报过什么,就连儿女之间的亲事,也是一拖再拖。
这么想着,丁婆子的心更加偏向霍凛冬了。
“阿芜怎么一个人在河边,这多危险啊。”
江保宗在霍凛冬和江妩之后回来,正好在门口听到了霍凛冬的那句话,当下就急了。
阿芜不是和苗家小三娘子出去玩耍了吗,怎么一个人在河边待着。
这会儿天气多冷啊,河里还有一些碎冰碴子,要是一个不注意掉到河里,在没人看见的情况下,岂不是必死无疑了。
“爹爹。”
因为那些杂乱无序的记忆,江妩比以往更想念爹爹,这会儿才听到声音,还没见到人,就欢呼着扑了过去。
因为她的心智和四五岁的孩童无异,江保宗也舍不得用男女大防拘束她,平日没人的时候,任由女儿围在他身边撒娇卖乖。
可这会儿毕竟还有外人在场,江保宗有些拘谨,加上他心里记挂着刚刚霍凛冬说的那些话,只哄着女儿抱了抱,然后将注意力放在了女儿孤身待在河边这件事上。
“我也是碰巧路过,看到一群孩子哄抢了江家妹妹荷包里的零嘴,然后丢下她跑了,河边毕竟不安全,因此我自作主张带着江家妹妹回来了。”
霍凛冬的脸上闪过一丝后怕,接着十分诚恳地对江保宗说道:“江妹妹的情况毕竟特殊,我知道夫子也是希望她能够有玩的好的朋友,可村里那些和江妹妹能够玩在一块的都还是孩子,做事没有轻重,就好像今天这样,将江妹妹丢在河边,一不小心就会出事的,以后夫子要是想放江妹妹出门玩耍,最好还是找一个信得过的,成熟稳重的人看着些才好。”
他的这番话有些冒犯,可江保宗是个爱女心切的人,霍凛冬的提议都是为江妩着想,江保宗只会感激他,觉得他考虑周到,不会多想。
“今天真是多亏有你啊。”
以往霍凛冬在书塾里总是最沉默的,江保宗这会儿才知道原来这个有些孤寡的少年居然是这样热心肠的一个人。
想到要不是对方送阿芜回来,他的宝贝女儿不知道还要在河塘边吹多久的冷风,很有可能还会失足掉进河塘,江保宗的心里就又是心疼又是后怕,也越发的感激霍凛冬。
为了表示谢意,江保宗让丁婆子装了满满一盒蜜饯,让霍凛冬带回家去,那些都是女儿最爱的零嘴,霍凛冬比女儿大不了几岁,想来也是喜欢这些吃食的。
霍凛冬的口腔里至今还残留着山楂片的酸涩味道,不过当他余光注意到小姑娘的视线随着那盒蜜饯移动后,他就改变了主意,笑着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