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虽然没成为算计起人来“心不慌,手不抖”的老狐狸,但是,却也已经隐隐往这方向发展的邓秀珍,又怎会想不到?
“这是你的房子,说起来,我也算是半个客人,怎么会越过你这个做主人的,帮着你答应?”
当然,这话,也确实是真的。而,邓秀珍当时,也确实是用这句话来搪塞林爱国的。
至于林爱国的反应嘛?
一如既往地“不听不信”,或者,也可以说是“偏听偏信”?
当然,担任起“偏”的人,则是林家人,尤其,被曾娟的“枕头风”洗脑的林爱军,更是其中翘楚。
不过,那又如何呢?总归,她该说的,已经说得够清楚了,对方接受与否,并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
如果说,刚才,林初夏还没意识到什么,那么,眼下,她就真切地感觉到了几分不对劲。
“妈,你这是……”打算和爸离婚了?
最后这句话,林初夏并没有问出来,并非什么“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说法,也不是什么“难得糊涂”,而是因为没必要。
就如前世今生,邓秀珍和林爱国数次争执吵闹中,都曾放话“离婚”。而,当时,傻乎乎的她,不止一次站在邓秀珍这边,就差没一幅“不论邓秀珍做出任何决定,都会毫无理由支持到底”的迷妹架式了。
结果呢?
最终,事实证明,夫妻之间的恩怨情仇,不论是做长辈的,再或者是做朋友,又或者是做儿女的,以及,所谓的“旁观者清”的外人,有一个算一个的,没必要掺和进去,否则,就会真切地体会到什么叫“里外不是人”!
脑海里飞快转过这些念头的同时,林初夏嘴里也将未说完的话圆了回来。
“说的什么话?我们是母女,又不是陌生人,别说一套房子,就是十套房子,是我的,跟是你的,又有什么区别?哪来什么主人客人的说法,你这话啊,今天在这儿说一次就行了,再有下次……”
说到这儿时,林初夏还不忘记翻个白眼,看向邓秀珍的目光里满满的控诉。
“再说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如果不是怕你反对,我早就直接让人将这套房子落到你名下了!”
“那不行,‘亲兄弟,明算账’,这套房子是你买的,就是你的。别说我,就是你爸和宇儿,也不能张口就送,知道吗?”
邓秀珍摆摆手,然而,笑眯成一条线的眼睛,却道出了此刻她心里的兴奋、激动、欣慰和满足。
为人父母的,这辈子最幸福的是什么?
是儿女顺风顺水长大,过着悠哉惬意的生活吗?还是儿女为国为家做出多大贡献,甚至,成为所谓的救世英雄?再或者,儿女拥有某方面的天赋,成为能写入教科书,响誉世界的名人?
并不是,正如“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平平安安”这句歌词所唱那般,如邓秀珍这般上了年纪,为人父母的,最想要的,莫过于儿孙绕膝下的孝顺和贴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