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她不是不想离,是离不起!
她跟我说,打昏养好后不久她再次挨打,哭着跑回娘家,扒开袖子,露出腿,指着身上新旧叠加的伤痕,说要离婚。
那是她最有勇气的一次了。
可是,偏偏缝上她弟弟毕业分配,要有求于她的公婆。
她妈妈哭得跟泪儿人一样,他爸爸气得直抓头,他弟弟气得直往墙上挥拳头,即便这样,也没有一个人松口同意她离婚。
她妈妈说,忍一忍,再忍一忍。不为她弟弟,也要为她儿子再忍忍呀。
改变不了人渣,打不过,娘家不让离,我朋友完全被逼得无路可走,只剩下逃家一条路。
可她是个连省城都没有出过的、小地方单纯女孩,社会对她来说像个张着锋利牙齿的大怪兽。没有人陪着,她下不了逃家的心。
只能接着忍。
后来忍无可忍,就……自己喝了药。
她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我的。
我永远都记得,她语气很平稳,感觉就像吃了一顿好吃的,躺在床上心满意足地聊天。后来我才知道,那不是吃了一顿好吃的,那是觉得终于可以解脱了。
她跟我说,要远离家暴男。家暴有一就有二,一定要在第一次的时候就离开。不要给自己任何理由,必须离开。
我还笑嘻嘻的,说她终于想开了。
后面,没有奇迹发生,她永远地离开了我。
我不想再讲她的父母、兄弟、公婆、孩子、丈夫等人后来怎么样。没有了我朋友,他们都是路人。
总之,我朋友用命换来的教训,我誓死遵守。
这就是为什么,昨天我还想着跟高通达在一起,再肮脏的计划也愿意闭眼帮他实现,今天就如此果断跟他分手。
哦,顺便说一句,对我这种随着年龄增长而见多识广的魔都女性来说,挽你的胳膊,不代表任何。”
薛正平安慰地拍了拍柳苗苗的手:“你的故事令我感到难过。我绝对不家暴。”
柳苗苗弯了弯唇,笑得那么清浅,显然没有拿他的承诺当真。
薛正平有点急,分辩道:“真的!我的父亲,就是一个稍不如意就挥拳头的人。他是个肖子,不打老娘;是个好父亲,不打孩子;是个好哥们,不打兄弟;是个讲理人,也不打邻居。他……打老婆。
从小到大,我亲眼看到过无数次,他打我妈。
很早我就下定决心,我这辈子,一定要跟他不一样!绝对不打老婆!”
柳苗苗朝薛正平看了一眼,这一眼里,史无前例,充满了柔情,而非表演出来的娇媚。
他们在这段不长的小马路上,走过来,走过去,完全忘记了他们最初的计划:他请客,她埋单。
一直到天黝黑,路灯都不足以照亮地面,双腿和脚都无比困乏,才离开小马路,乘出租车去不远处的商场。
身体虽然很累,心是快乐的。
尤其是薛正平,他体会到了恋爱的味道。这味道,很上头。
晚饭过后,在随便找的一家吃饭处的门口,柳苗苗再次挽着薛正平的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