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可把后面的兄弟们看呆了,一见到傻大个,不费吹灰之力的把四个门卫吹翻了,原来斧头帮的人也不怎么样嘛!咱还不去财吗?心下一急,如百米跑的冠军朝着那大楼奔去。耳边不停传来阵阵的惨叫声,心越的着急,娘的,要不再快点,只怕连个渣子都抢不到了。
站在某个大楼上,透过望远镜的老黑儿,看到了傻大个的表现,心下波涛滚滚,尤其是最后吹翻三人的技术,简直如行云流水,一刀三命,这种人才,要是不招揽到手,那就太失军师之职了,“战斗完后,让傻大个跟我坐同一辆车子。”想了下,“追魂,暗中保护大傻,这样的勇将,要是再加以训练,必成大器!”黑帮最需要的就是像傻大个这样的拼劲,只要主将有这样的干劲,每次抢地盘,都是抢在最前面,那还怕手下的兵不是嗷嗷叫的主吗?正所谓将熊熊一个,兵熊熊一窝,主将强了,手下岂会瘦弱不堪?
拨通林梵的电话,“梵哥!战斗已经开始了,现了几根好苗子。”
电话那边的林梵,也已经到达了J省省城,一听到老黑的电话,脸上微微一笑,等老黑他们把所有的目光吸引到那里,刚好咱就可以动手了,“注意自己的安全,我可不想拿你去换一个区区的斧头帮分部!”
“哈哈哈,放心,我老黑头身子还算硬朗,想要我的命,那是不可能的事。”老黑十分得意的说道,并挂下了电话,给林梵电话,不过是告诉他这边的战斗打响了,让他那边可以作好战斗的准备。
而此时斧头帮分部里,傻大个就像是杀急了眼的老虎,哪里人多就往哪里扎,那一米二长,二十厘米宽的大马刀上沾满了通红的鲜血,杀气凌凌,让他尤如战神一般,凡是他所到之处,斧头帮成员就像是见到了鬼一般,逃得比兔子还快。
倒把傻大个后面的兄弟们看得一阵郁闷,一些聪明点的兄弟,已经跑到傻大个的身后,准备捡便宜,凡是让傻大个给冲散的斧头帮帮众,全都让后面的兄弟给吹翻了。
“杀!”一声吼,震得整个楼层嗡嗡的响,让人一阵耳鸣,听得兄弟们热血沸腾,只要傻大个一吼,敌人总是闻风丧胆,吓得**尿流,如秋风扫落叶一般的冲杀着眼前这些不开眼的家伙,在所有兄弟的眼睛里,这些血肉之躯就像是一堆堆长了腿的钱,下手慢的兄弟心里可恨了。
“三十四万!三十五万……”一声声的令兄弟们忌妒的吼声,从傻大个的嘴巴里吼出,却不得不佩服他的英勇无畏,才十几分钟,倒在他手下的足有三十五人,这也太恐怖了吧。
“住手!无耻鼠辈,竟敢偷袭我斧头帮分部!今天我定让你们有来无……”“白痴!”傻大个砍翻那人附近的斧头帮成员,一股鲜血如井喷一般,朝着那人的脸上喷去,将他的话,生生给劫断了。
而那人被鲜血喷中脸,眼睛却下意识的闭上了,左手去擦脸上的血,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仅仅只是这一擦,他永远的睁不开眼睛了,倒在血泊之中,脖子都被砍成骨折。
“说!你们的堂主在哪里?”几乎被鲜血染红的傻大个恶狠狠的抄过一个斧头帮成员的衣领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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