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杏林间。
漫天的银杏叶随风落下,犹如一场黄金雨,甚是好看。
地上也被铺就成了一片金黄,厚厚的一层银杏叶踩上去,像走在羊毛地毯上般松软。
“这片银杏林真是太美了,言先生开店很会调选地方。”
“银杏树都是我种的,是从别地的种植园里移栽过来的。”
这工程量太浩大了吧……
言秉钧看着顾晨希微微惊讶的眼神,会心一笑,接着说:
“本来这里只有一棵上千年的银杏树,要一二十个人才能抱住。它伸展开的枝条,在秋天的时候就像是一把自带柔光的伞,抬头看去,阳光穿透金黄的树叶形成一道道光柱,那场景才叫一个漂亮。可惜前年夏天,我刚买这块地准备建民宿的时候被雷劈中,树烧没了。我觉得太可惜,又人为的移栽了许多银杏树过来。”
“银杏树…芙蓉花……”顾晨希喃喃,言秉钧喜欢的花和树怎么觉得这般熟悉……
“都是锦益市的市花市树,我小时候就在锦益市长大的,童年记忆对我而言是很重要很美好的存在,所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的缘故,我也很喜欢芙蓉和银杏。”
“这样啊,我都忘了锦益市的市花市树是什么了,难怪听起来这么熟悉,刚刚我还在想在哪里听过。”
“‘千林扫作一番黄,只有芙蓉独自芳。唤作拒霜知未称,细思却是最宜霜。’芙蓉花不只是娇艳,它的气节也是难得。”
顾晨希未言,推着言秉钧的轮椅沿着林间小路向前。
男人大概都是喜欢事物的气节风骨,而女人总是想到的都是它的灿若朝霞姿态和其背后蕴藏的情感。
顾晨希脑子里冒出的芙蓉花,莫过于是关于孟昶与花蕊夫人的爱情花。那个为了一个女人在城墙上遍杆芙蓉,成就“四十里锦绣”美景的后蜀末代之君。
突然间又联想到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这样的男人都算是极好的情人,却投错了胎,生在帝王家,到头来,抵不过是红颜薄命,江山美人不可共存。男人要么成为了一代昏君,要么背弃当初的海誓山盟坐拥社稷。
人性的复杂哪里经得起多番利益诱惑与抉择考验?
“言先生知道的诗词和故事还真多。”
“只是闲来无事爱读一读罢了,饿没饿?我煮面给你吃。”言秉钧回首问道。
“有点饿了…我来做吧。”
“我们先去厨房。”
到达餐厅厨房,言秉钧滚动着轮椅来到灶台旁,顾晨希上前拦阻,言秉钧却执意说无碍。
“我只是脚不方便,煮个面很简单的,也不需要你打下手,晨希你就在旁边坐着等吃就好了。”
“好吧,言先生有需要叫我。”
托腮坐在旁边的餐桌上,看着言秉钧洗锅洗葱煎蛋煮面,一气呵成,不拖泥带水。
看来,言先生平日里也经常自己做饭吧。
不一会儿,言秉钧就煮好了两碗葱油煎蛋面。顾晨希起身将言秉钧推到餐桌前,端过两碗面。两人对坐着吃起来。
“小杜小李今天不在吗?”
“在,他们俩就住餐厅二楼的员工寝室,现在刚八点,可能还没起来吧。我的员工都太懒了……”
“噢,这样呐,应该也快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