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身边陪伴的人渐减少,而是心之所向,如仙人驾鹤,遨游在缥缈的云端,久而久之,也就是孤芳自赏了。
侠客,就是要在风风雨雨的江湖里闯荡,用利剑和侠气,披荆斩棘,一杯暖冬之酒下肚,推开柴扉,就要和暖暖的屋子告别了。
成宇是一个孤独侠客,天生就要写属于自己的一段江湖传奇!
而现在,成宇的利剑已经高高悬在半空中,他需要秦晓兰最后一声肯定的鼓励,这把剑,才能首先挣脱世俗的桎梏,然后刷地朝着前方劈过去。
“亮剑吧,成宇!”
“额,你说什么,什么剑?”
秦晓兰朱唇轻启,一声温柔却充满了磁性的声音,从一万五千公里外的大洋彼岸,透过长长的电话前,传输到成宇的耳朵里。
“我说,挥舞你的剑,刺向那些阻碍你前进脚步的匪徒,就算你开的是小奥拓,就算你的面前是十辆卡车,也勇敢地把油门踩到底,从中间杀出一条血路!我支持你辞职创业,和你相处一年多,整个滨海没有人,比我更加了解你。”
“不为别的,因为你是成宇,你是我的大英雄,既然成宇可以从一个小镇土里土气的落榜学生,一路做到滨海最好的英语机构的金牌讲师,你也一定可以随时离开王胜利,开创属于自己的传奇。我看好你!”
又一道闪电忽现,瞬间照亮了房间。
成宇弯着呗坐在地上,他端着电话机的右手已经有些颤抖。
秦晓兰不知道的是,此时的成宇,已经是泪水涟涟。
很多年以后,已是功成名就的成宇,回忆起在滨海的这段打工经历之时,他在心里坚持认为,是秦晓兰的鼓励,让自己下定决心,砸下这一锤子。如果不是这趟及时的越洋电话,自己可能还待在王胜利的集团里,而事业的天花板,最多就是做到滨江集团的副总裁,远不会有如今的伟大成就。
“晓兰,谢谢你,无论最后结果如何,谢谢你的这番话,从我出生到现在的20年,从来没有一个人,这样的鼓励我、鞭策我,你,就是我成宇成功被后的女人!”
“呸呸呸,谁是你的女人了。”
秦晓兰挂下电话,加州温暖的阳光,照耀进电话亭里,铁制的数字电话按键,闪耀着金色光泽。她终于露出了自来到美国以来,最开心的笑容。
而在滨海的黑夜里,成宇把全身上下脱得精光,站在窗前,把每一片窗叶都展开,任凭风雨侵袭在身体上。
但是他却丝毫不觉得寒冷,所有打在身上的凉凉的雨水,都瞬间被自己火热的肌肤所蒸发。
这一刻,成宇不是凄风苦雨中的受难者,而是闯入黑夜的发光之人,他不但是这栋停电的大楼的最亮之光,更要成为整个滨海,永不熄灭的光源,如同一个灯塔,高傲地伫立在滨江之滨!
一股血性地冲动从心头直冲脑门,成宇爬上窗沿,站在空调外机上,对着外面浩浩荡荡的大江,张开手臂高呼:
“滨江,我成宇,来了!”
他闭上双眼,一本清晰的画卷在脑海里铺开:
马上辞职,开创属于我成宇自己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