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你觉得…周围的人看我们的眼神是不是有些不对劲?”
刚干完了坏事,和福克斯教授回到了小城里的林恩,总感觉那些市民的目光不是很友善。
“是有些不对劲。”
福克斯教授已经表情严肃的抓住了林恩的手臂。
“一个白头发老头带着一个小孩,就是他们!”有路人忽然喊道。
下一刻,周围的三五个人便对着林恩和福克斯教授一拥而上!
林恩他们那还敢在原地呆着束手就擒,只得转身逃跑!
他们漫无目的在城市的街头瞎窜,但好像全城的人都在追捕他们一样,不论他们跑到那里,都会有人认出他们。
与此同时,在这座城市的另一角。
有三个带着棒球帽,大晚上的带着墨镜的中年男人,也在心惊胆战的到处逃窜。
“大哥,有点不太对劲,什么时候这些人素质这么高了?我们是在爱丁堡抢的劫,为什么阿布罗斯的这些人会帮着警察抓我们?”
三人中领头的是个彪型大汉,他脸上有着一个长刀疤,眼神凶恶,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善类。
他不耐烦的说道。
“我怎么知道!”
“可要是在这么下去的话,我们迟早会被抓住的,按照英国的法律,我们抢劫加杀人,这辈子是别想从监狱里出来了!”
“你给老子闭嘴!我们不会坐牢!接我们离开的船明天就能来的这个港口!我们只有能躲过今天晚上,就能逃出去!”
他的手下缩了缩脖子。
“那我们今晚躲哪啊?”
“找!我就不相信,爱丁堡那边这么大的包围圈我们都能逃出去,就阿布罗斯这座小城,我们会栽在这?”
……
“情况不太对啊,教授。”林恩喘着粗气说道。
“他们哪来的这么大的能量啊?竟然能请的动这么多人来找我们?”
福克斯教授的身体素质果然就是要比一般人强,起码他现在和林恩一样跑了这么久却脸不红,心不跳。
“我到觉得没什么可奇怪的,那一帮圣徒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四十多年了,这座城市本来也没有多少人,他们的关心网在这里盘根错节,能找到这么多人很正常。”
“可他们不是圣徒吗?曾经初代黑魔王的追随者!一切都是为了巫师的利益,为什么还会和这么多的麻瓜有交情?”
福克斯教授像是在上课一样语重心长的说道。
“时间和环境会改变一个人的林恩,他们或许曾经对麻瓜十分厌恶,但在麻瓜社会生活的这几十年间,肯定会有大多数人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他们愿意和麻瓜去结合,去交流,毕竟巫师和麻瓜都是人,是人都会感性,因为感性所以想法才会改变,因为改变,他们现在才会适应了如今的生活。”
他们跑到了一个无人的角落,林恩双手扶着膝盖,急促的呼吸着。
“教授,你现在也怎么喜欢讲这些话了?我记得之前只有那个谁,才喜欢说这种话。”
林恩抬头回忆着。
“那个谁来着……”
福克斯教授打断了他的思考。
“别瞎想了,他们又追上来了,我们现在还是该想着怎么逃出去吧。”
“逃出去?”林恩惊讶的看着福克斯教授。
“我之前以为教授你说,以后就当个麻瓜吧是开玩笑的,为什么就要这样放弃了逃出去?”
福克斯教授挑了挑眉毛。
“不逃出去,我们现在还能怎么办?满城的人都在想抓住我们,那些圣徒们也不愿意和我们沟通,他们只想抓住我们去和邓布利多谈条件,我们还能有什么办法破解这个诅咒,找回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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