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兵打仗是一门极大的学问,左传有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祀,是祭祀,戎,自然就是战争。
华夏数千年历史,可以说是一部完完整整的战争史,无论是在王朝兴盛时期,还是在王朝灭亡的时候,战争从未远离。
甚至在春秋时代,诸子百家之中都有“兵家”一说。
华夏的战争还跟地球上其它国家有所区别,讲究一个气势,讲究一个军魂。
气势这个东西很玄妙,跟这只军队的首领有很大关系,由一头狮子领着一群绵羊跟一只绵羊领着一群狮子,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因此首领的性格往往决定了一只军队的性格。
赵奎这人虽然看着五大三粗的,却是心思如发。
正所谓,一脸凶像,心里敞亮。
他心里十分清楚,平时训练的再刻苦,没见过血,没打过硬仗,始终都是新兵。
反正城下这帮人都已经是瓮中之鳖,正好拿他们来练练手。
当通往西安城里的内城门打开的时候,察罕铁木尔高兴的快疯了。
他一挥手,“兄弟们,生路就在眼前了!冲啊!~”
说罢,带着冲了过去,完全不理会后面惊恐大叫的李思齐。
可随即,就见城门处,青龙山的士兵们抬过了一框框的铁球,这些铁球每个都有巴掌大小,借着火把点燃后,一齐向他们扔来。
“轰天雷,趴下!~”
李思齐狂叫着,可那在震天的马蹄声中,他的声音比开到了最大音箱前的蚊子叫,好不了多少。
“轰!轰轰轰轰!~”
虽然这些青龙山自己开发的霹雳弹威力比后世的手榴弹小了不少,可几十个一齐爆炸,足以开山裂石。把个毫无准备的蒙古狼兵们瞬间被炸了个血肉横飞。
危机时刻,察罕的亲兵一把把他从马上拽了下来,然后扑到了他的身上。
倒不是他有多忠心,而是在那个年月,亲兵就是主人的家奴,亲兵死了没问题,如果主人死了,亲兵全家都得赔葬,所以他们不得不拼命。
察罕一脸嫌弃的推开自己亲兵的尸体,对着李思齐叫道:“狗奴材,还不进攻!想让老子死是不是?”
李思齐脸色铁青,对于察罕的侮辱愤怒已极,可却又毫无办法。
只能命令剩下为数不多的铁剑亲卫上前护住察罕以及那些未死的蒙古兵。
可说得容易做得难,那些霹雳弹一波接着一波,仿佛无穷无尽一般,让人根本无法靠近。
好不容易停了下来,却发现城门已经被人重新堵住了。
为首的是一个身高八尺,好像铁塔一般的彪形大汉。
大汉身后耸立着无数枪兵,每人都把长枪向外伸出,冷眼看去好像刺猬一般。
邓奎的兵器乃是一对西瓜流星锤,这对锤子乃是他特意找人打造的,每一颗都有八十多斤重,被两条粗大无比的锁链锁住,平时人抬起来都费劲,可在邓奎眼中却也只是普通而已。
这小子天赋异禀,力气比胡磊还大,只是在武功上面的悟性却是平平,虽然极能吃苦,可却没有修成降龙十八掌、大伏魔拳那种绝学,却把那平平无奇的铁布衫功夫修到了前所未有第九层境界。
当然,这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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