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不好,秦笛就是灰飞烟灭的下场!
偏偏在这紧要关头,月霓裳不识其中厉害,上前一眇,准备给秦笛一个厉害瞧瞧。
“学和尚坐禅,是吧?不想理我,是吧?哼,今天姑奶奶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做色魂夺魄!”一时间月霓裳竟也动了嗔念,多年练就的养气功夫,不自觉的又开了一道裂缝。
“说来这混小子也真是气人,简直就跟秦笛那混蛋差不多!”几乎是干意识的,在这关口。月霓裳又想起了秦笛来。
想起了秦笛,月霓裳又想起自己原来打算使用的手段,她不由得开始犹豫起来:“既然答应要成为别人考验目标,还是自己出的题目,自然没有理由,不给他一些优先权,反倒先给一些不相干的人好处……”
歪头看了一眼秦笛,月霓裳终于还是劝服自己,按下心头地怒火:“罢了!还是放过眼前的这小子算了,想要摆脱周方杰,也不是只有那一个办法,实在不行,不散心也就是了,给阿标他们打个电话,乘直升机离开这里,也没有什么不可的!”
如此一想,她便熄了心头雷霆之怒,哼哼着低声嘟囔了一句:“既然你想学那和尚坐禅,我便好好欣赏一下,看看你到底能撑多久!”
秦笛内视前后退了一步,等于是从门外又回到了门内,只要月霓裳关上房门,便又可以恢复成两个人的世界。
低头又想了一下,月霓裳便头了房门,将那掌心雷握在手中,端来椅子,摆好零售,沏了一壶,好整以暇的和秦笛耗了起来。
按说,以月霓裳多年红心不的皇家气派,自然不会和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男子,轻易产生什么瓜葛,甚至于如果不是被那半男半女的周方杰纠缠过急,一时方寸大乱,月霓裳本就不可能随便拉上一个身边的男子,装出那般亲密的样子。
可话说回来,月霓裳没有认出秦笛就是秦笛不假,但是她的身体却没有把他认出来!这样说,似乎表面有些矛盾,但只要往深里一想,便知其中究竟。
眼睛连接的视觉思维,是最容易流于表面地东西。正常人经常会因为一些事情惊慌失措,这是因为,他们总是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东西,反倒是盲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总是那么的镇定自若;那是因为,他们不用眼睛来看世界,而是用耳朵去看世界!
正因如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听觉思维是优于视觉思维的。
除开视觉思维、听觉思维之外,更高级一些的,便是嗅觉思维,单纯的说嗅觉思维高级,似乎有些言过其实。如果就男女之事来说,认为嗅觉思维是高级的思维,也不为过!
月霓裳之所以当时会选择秦笛,而不是错过秦笛,继续向前再找其他人,也不是在遇到秦笛之前,就选上其他人,完全是因为,她的记忆中,已经储存了秦笛地味道,只是她自己不知道罢了。
不管是月霓裳有多想秦笛,但是不可否认一点,他早已在她的以目中,铸下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形象。
端坐在椅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吃着零食,月霓裳很快便无聊起来。她又打量了一眼秦笛,发现他还是不言不动,仿佛老僧入定一般,一时促狭心起便端了椅子,就那么坐在距离他不足十公分的地方。
拉进了距离之后,月霓裳很快便感觉出一丝不妥。坐在这个男人的身旁,她居然生出一种莫名的紧张感!开始还不明显,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没过多久,她便发觉了自己心跳过快一事实!
“怎么会这样?”她不自觉的托起了香腮,细思个中究竟。
摸自己的面颊的这么一下,却又吓了月霓裳一跳,她惊骇的发现,自己的脸蛋,居然莫名其妙的烧了起来!
“到底是怎么回事?”带着疑惑和不解,她直到梳妆台前,稍稍观察了一下,便立刻发现,自己的面颊,竟是红了一片,那种感觉……竟像是多年前地第一次……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月霓裳坚决的的予以否认,然后她冲进了洗手间,用冷水驱走面部的热量,然后强迫自己冷静的思考整件事的经过。
“难道是在不知不觉中,被那家伙下了春药?”只是稍微想一下。心中的那些绮念便似乎有增强的趋势,月霓裳赶紧转移自己的思绪,不再往那个方向去想。
“当时我为了躲避周方杰,一再躲进人群,却每一次都被他发现。然后,我便冲出了会所,当时我似乎是想去船头看看风景来着……可最后我却下意识地走向自己房间的方向,似乎冥冥中有什么指引着我似的,然后……便撞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