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的种子已经在张炜的身上扎根已久了,要突然地转换一下风格的话,对于张炜来说还确实挺困难的。
不管他写出什么旋律来,最后都能归于到摇滚乐那一范畴当中去。
但是如果他写十分悲伤的歌的话,那么这个乐队就不成立了。
所以说,如果他要改变的话,这个成员的合理安排就成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现在最火的应该就是飞儿乐队了。人家是由一个贝斯手和一个键盘手组成的。
但是他们当初所建立的就是摇滚乐队,现在要脱离摇滚的话,他们就必须有一个人做键盘手。
而这个做键盘手的最佳人选就是孟露,因为如果他们不做摇滚乐的话,鼓手的存在意义就不是很大了。
张炜把他的想法和孟露说了。
孟露一开始觉得很诧异,但是她马上就接受了。
既然张炜愿意改变他们的乐队风格,孟露觉得让她去重新开始学习一种乐器的话,她必须接受。毕竟这是关乎于整个乐队的非常重大的事情。
此前孟露根本就一点都没有接触过电子琴。所以学起来很艰难。
虽然说公司给她配备了最好的老师教她,但是孟露的学习进度并没有很快,她遇到了很多的阻碍。
孟露特别习惯敲架子鼓,如果让她来弹琴的话,对于她来说真得是一种挺大的折磨。她的手指有时候不灵活,就想把正在弹奏的键盘都敲打一遍,让它们好好听话。
这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张炜和凌天彻在冥思苦想新的歌曲,然后孟露在接受一项新乐器的培训。
只有秦枫还依然保持着原来的状态,他知道他现在也帮不上什么忙,所以只能够做好后勤工作,为其他三个人做好饭,帮助他们打扫房间。
写不出东西的时候,张炜便拿出夏珂露的照片来看一看,他心里想的是让夏珂露一定要等着自己,他正在向夏珂露期望他成为的样子努力靠近。
张炜每天几乎要听上千首歌曲,然后寻找灵感。
他尽量让自己写出来的歌不再那么带有摇滚乐的味道。
然后一种新的曲风闯入了张炜的生活。
那就是嘻哈乐。
现在嘻哈乐最有名的代表应该就是周杰伦所演唱的那几首歌曲了。像《以父之名》,还有《夜曲》等等。
这些歌曲都非常受到年轻人的喜欢,他们觉得嘻哈乐应该是未来发展的趋向,所以张炜和凌天彻听了很多有关于嘻哈乐的歌曲。同时也查了很多的资料。
嘻哈乐应该是和摇滚乐最为接近的一种曲风了。他们所需要的乐器也差不多,所以说乐队当中除了孟露要学习弹电子琴之外,其余的人请基本上不需要有太大的改变。
等张炜明白了嘻哈乐的套路之后,他开始觉得自己有些开窍了。
将很多很多的歌词用说唱的方式演绎出来,对于张炜来说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他从小就嘴皮子利索,人又聪明伶俐。歌词再多的话,也能够轻松地记住,并且将它们演绎出来。
张炜尝试性地和凌天彻一起做出了一首歌来,然后录成了小样给杨总听。
当然,他们没有完全地摒弃摇滚乐的影子,但是基本上已经很接近于嘻哈风了。
“嗯,怎么说呢,这首歌听起来还让人挺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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