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还不到弹尽粮绝的地步。
而撬开超市的门也是很费功夫的。不过,如果是像苏晨这样,开着这样一样彪悍的改装车,被逼得走头无路,闷头苍蝇一样的直接撞破大门,唔,真是可怕。
“下车,杀吧。你们身上的特制衣丧尸们弄不破的,小心你们的手跟脚底还有头脸吧。”苏凌一副完全意料中的表情道,她可是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的把刀给拔出来了,随时等着他出状况以便救场呢。
“我腿肚子有点抖/姐,我胆小!”苏晨与王志刚好兄弟般的同声道,脸色发白,手腿微颤,是真的不敢。
苏凌的脸色也不好看,不过是呈黑青色的愤怒!她二话不说就打开车门,横劈一刀,角度刁钻的一箭双雕,砍断了一只青白色的手臂还有一个脑袋,嘴里吐出来的字眼足以冻死十个胆小鬼:“不想死就给我下来!”话音未落,她已经手脚迅速的连砍掉了十几只丧尸的脑袋,身手轻灵如狸猫,就见她左腾右移,简直就跟跳舞似的,舞动着双刀跟切瓜砍菜般,“啪啪啪……”一个个的脑袋满地打滚,把所有胆敢挑衅她的丧尸全部送回了地狱去跟阎王报道。
有意无意的,她看似忽左忽右的,但其实一直在帮着苏晨与王志刚清扫开一块地方,毕竟要他们现在就敢在一群丧尸贴窗的包围下下车跟它们拼命,那是不现实的。前世她一直到末世第一年的年底真有这样的胆识气魄。在此之前,虽然她也没少跟丧尸们打交道,但那时侯都是像个小偷一般,能躲就躲,躲不过也都会努力赶在丧尸们包饺子之前撤退,从来都是一沾即退,能跑就跑!
要是苏晨跟王志刚现在就能达到她那个时侯的程度,苏凌没得说的,只有佩服二字可以表达她的情感。
“妈的,苏晨下去,看看你姐,再看看我们,她一个女人都敢跟那些丧尸们拼命,我们俩个难道还真要就这样一直猫在车子里,由她来保护不成?你下不下去,你要不出去,今后我就不认你这个小舅子了。”王志刚看着苏凌好似穿花蝴蝶般的杀戳舞步,游走于丧尸的包围之中,浑然若无其事般的飒爽英姿,再想想自己跟苏晨大小两男人却如此没用的龟缩在车子里不敢下车哪怕杀死一只丧尸,甚至不杀一只只是下车的胆子都没有,想想都觉得脸上躁热得很,简直没脸见人。更别说有脸说自己是个男子汉大丈夫了。
以前晨跑锻炼就比不过苏凌一个弱质女流,论体力,男人天生还比女人更胜一筹来着,结果他们一起锻炼钢的,第一天苏凌明显不如他们,但胜在耐性佳,能坚持,第二天,第三天,就开始赶超他们,到了半个月后,他们累得在后面喘着粗气努力追,她在前面轻松缓步。再到后来,别说是两个苏晨,便是两个王志刚都不够一个苏凌一只手虐的,想想就挺憋屈,没脸的。
现在却更加糟糕了?两个大男人由着一个女人来保护,够不够丢人的?
“谁说我不下去了,那是我姐!呸,呀呀个,怪物们,你苏爷爷来了,爷爷就算不敢挥刀,难道还不会用异能弄死你们不成?当爷的异能是摆设啊!”苏晨强撑着站直了腿,挺直了腰,但就像他自己说的,只敢用异能来杀丧尸,嗖嗖嗖的,刚开始不懂控制,一下子放出五六道冰椎刺向那些丧尸,结果却只有一根好巧不巧从一只丧尸的额头上扎个正着要了它的小命,另外几道不是打在手脚等不重要的地方,就是干脆掉在了地上。
如果说,他要是能坚持住,不求多,只要能再发个三五次的也还好,但就这一下,苏晨的异能量就一下子被抽了个空,还好能恢复,就是速度贼慢,大概再隔半小时能再这样来一次便算了不得了。
没得办法,欲哭无泪的苏晨在王志刚的嘲笑意味浓厚的眼神中,只有乖乖拔刀拼命的份了。
“啊啊啊啊……来吧,来吧,只要不抓着我的脸跟手,苏爷爷我不怕你们!”苏晨尽力的护住自己的手跟脸,半眯着眼睛就是一顿乱劈乱砍,脑袋没见劈着几个,倒是一堆伸长了在它的身上又抓又挠的青白色断臂“啪啪啪”的掉了不少。这真是天没眼了,就这样,到最后他也还真英勇的杀了九只半的丧尸,剩下半只是被苏凌滴“回旋镖”劈断了上半身,爬在地上无力悲痛的西装大叔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就被苏晨给一刀劈在脑袋上,见了佛祖阎王。
阿米豆腐,善哉凉哉。
战后费力堵上了门的苏凌清点收捡回了一百九十三枚晶核,清一色的白晶,全是小兵,还没哪只汲取够十个人的能量变成红晶丧尸。苏凌自己大概杀了一百六十六只丧尸,王志刚英勇无敌,消灭了十六只大致上都被苏晨砍得缺胳膊的丧尸。什么,你说数目不对,对滴,对滴。苏晨先前不还瞎猫碰上死耗子般,用异能干掉了一只嘛。
“好了,虽然没能成功到达目的地,但是超市也不错,在这里暂住个一两天的,休整一下,顺便把车子剩余的空间尽量填满,等到外面的丧尸散去,咱们再出发好了,就这声响闹的,估计也要个一两天的那些家伙们没能吃到肉就会走了。”苏凌看着偌大的超市,心里其实还是很满意的,虽然她的空间里已经装有不少的物资了,但是食物等东西当然是越多越好了。正好她现在弄到的晶核也算不少了。还可以用来给空间填补一下能量,说不定,运气好,仓库还能再扩大一些,到时侯还是能装进不少东西的。想到这个她都忍不住想叹气,空间为了帮助她重生,受损不轻,别的还好,原来开拓的土地等勉强还能保持住不怎么缩水,但是仓库,却收缩了不少。如果能够恢复,哪怕不到原来的程度,至少再扩张个百分之一的也能多装不少东西了。
眼睛一亮,王志刚一脸向往道:“这么大的超市,就归咱们所有了,想吃什么想喝什么都可以?这种感觉还真不赖呢。”
苏晨也是笑得见眉不见眼,乐呵呵的招呼着王志刚道:“志刚哥,咱们一起去寻宝呗,听说这里的五楼是健身中心,六楼上还有酒店,七楼以上则是他们经理等人员的办公区域,我中学同学的爸爸就是在这里工作的,听说他们总经理办公室里藏了不少酒,茅台拉菲,应有尽有!嘿嘿!”苏晨虽然不好这一口,但对于供酒与拉菲,那是个男人都想试一试的。
“你们最好把枪的保险打开,注意点安全,别以为这里面就没有丧尸了,还有注意点不认识的人。”苏凌倒也不阻止,只是提醒了一句,见到苏晨跟王志刚听见了,便转身走了。她要去一趟保安室,探清楚清况是必须的,而且在保安室里进空间的话才不会被监控发现记录下来。
顺便关掉监控,收一批物资进空间,还是很有必要的。
苏晨招了招手,他是听见了,就是没听进脑子里去,依旧一脸的乐呵呵道:“姐,我们在七楼等你。”
“我会看好他的,也会注意的。”王志刚喃喃了一句,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但他却是真的记得脑子里去的。也亏得他听进去了,否则他们还真得为了一个陌生人而把自己的小命给送上。
苏凌说过的,衣服可以防护住全身,就是头不能护住。手掌被打中最多流点血,再严重就是报废掉,但脑袋被打中了,还是太阳穴被打中,嘿嘿,你当自己是超人呢还是神仙,估计神仙超人也得死。
这幢被称为本市最繁华的时尚购物大楼确实就像苏凌说的,有人,而且还不止几个人。
而是一群人。当然,虽然人数也不算少的,可也不多,大概在二十人左右,楼上有十二人,楼下八或者九人,也许是九人,虽然这个人没有跟他们在一起,但是所有人都知道他在这里,只是,对方有可能已经不是人了,但究竟是还是不是,也真的不能确定。
这群人此时正分成两批悄悄的观察着苏凌三人。八人的那一批是七个男保安一个女服务员,他们就呆在保安室里,确过监控器看着苏凌一步步的向着他们走来,对这个既漂亮又年轻还兼武力强大的女人或者是女孩评头论足。
听着说词挺不顺耳的,却没有多少恶意。总的来说,这群人应该不是坏人。而七楼的那一群十二个人,就不太一样了。两个保镖守住门口,观察着苏晨与王志刚两人,另外几男几女则在房间里各自滚作一堆,有心甘情愿的,也有被迫怨毒的。而且这群人,可不是简单的男跟女,还有男人强迫男人的。
“老板,来了两个人,里面还有一个男孩年纪大概在十六七八之间,长得很秀气,绝对符合您的口味,要不要给您抓上来让您享受?”一个保镖在发现了长得眉眼清秀,年轻稚气的苏晨后立即眼睛一亮,眼中隐晦的也闪过一抹淫光后向着正强行压在一个脚边散落着几件西装碎料的俊俏男人身上的中年胖子请示道。
这人明显也是一个男男爱好者,只不过,迫于什么原因,即便到了现在,他依旧在忍耐着那个中年胖子。即便有着同样的爱好,却表现得很正常,目光只有偶尔的时侯才会悄悄停落在那个长相俊俏的男人身上。往往都是打个旋儿就走开了。
所以这个老板似乎并没有发现到他的异常之处。
“是个、稚,不错,我喜欢,抓、抓上来,嘿嘿……”中年胖子闻言兴奋得打了个哆嗦,便全身无力的软倒了下来。到了这个时侯,他手上一直抓着的某件东西总算露出了原形。那是一柄做工精致的银色手枪。
也许这就是他的倚仗?但我要说,肯定不止这么简单,否则凭那两个保镖,怎么样也能寻着机会轻易便夺了他的枪。所以,它更可能是让那个比他年轻,比他健康,比他有力气的俊俏男人乖乖忍耐的原因,之一。
“是,老板。”问话的保镖嘴角浮笑,显得非常得意。也不招呼上同伴一起行动,自己便大摇大摆的向着楼下走去。他的身上也有枪,不过却也不是什么名枪,只是普通的95式手枪,但是在他看来,即便同样手上有枪的苏晨与王志刚,真的不够看的,这样没有经过系统训练的普通人即便你给他一支炮,他都不一定能开得响,更别说杀人了,吓吓小孩还是可以的。
这个保镖很自信,自信的他却并没有注意到苏晨与王志刚两人都不是普通人,他们虽然没有开过真枪,但接受过射击训练,还会两手能吓唬人的功夫,更是身具异能。
前两者都不可怕,后者才是防不胜防的,除非你能完全制服他们,让他们完全失去力量,否则异能者只要精神状态没有问题,并且异能力没有用光,就可以伤人,包括杀人。
不过,他也有一个绝对的优势,那就是他已经发现了苏晨他们,而苏晨他们却不知道他的存在,更不知道他的不怀好意。有心趁无意,只要他偷袭,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机率可以成功捉住这两人,把他们绑回去。
可惜,明明有如此优势的他却因为轻瞧了苏晨与王志刚,错过了一个大好的机会。
“哎呀,这辈子我想做的其中一件事就是哪天有钱到可以买两瓶拉菲,喝一瓶,倒一瓶了,没想到真有这么一天,我还真能实现这个梦想。你呢,志刚哥?你有没有过类似这样的梦想啊?或者你以前这样做过?”对于实际上是一名富二代的王志刚,苏晨一直有着好奇。
虽然王志刚并不怎么忌讳说自己的过去,但是谁真好意思总是好奇别人的伤疤,当着他的面让他自己揭自己的伤疤呢。话是这么说没错,可苏晨就是好奇啊,说到底他也还是个十六岁的少年,对人情世故懂得不多,又是少年心性,心里有话,他憋不住。有苏凌在旁看着的时侯,他是怎么也不会这样问出来的,但现在机会难得,又恰好提到一些相关的话题,引起好奇心理,那感觉就跟有猫在心里抓着般,又痛又痒,不吐不快。
“没有,我不喜欢红酒,那东西不给劲,还难喝,越是贵的红酒其实越是难喝,我不喜欢。还是白酒有劲儿,真正是爷们该喝的酒。如果是喝着一瓶茅台,砸一瓶茅台,我还是挺喜欢的。”王志刚道,经苏晨仔细观察,他此时的神态语气等等都属正常现象,看来没有生气,还好还好。
“你这话我姐爱听,她也说红酒没劲,跟白酒一比,软绵绵的,难喝得很,真正的男人就该喝红酒。不过,我怎么总感觉,她其实是想说真正的女人该喝白酒呢。嗷,自打两年前,她从伪萝莉变身女王后,我就没少受罪,也不知道什么时侯,这种苦难日子才能到头啊!我别的都不紧张,就怕将来找个女朋友,她肯定要插手,因为我感觉我姐特讨厌那种看起来纯真柔弱的女孩,而且似乎那种活泼青春味十足的女生她也很讨厌的样子,我百分百肯定,她想给我找个传统无趣的呆板女生,肿么办啊、呃?是人还是丧尸?”(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