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这让焦爸有些意外,毕竟对很多商人都是交情归交情,生意是生意,分得很开。
今儿郑轩摆出这种态度,就是为了跟焦爸和袁之仪结识一下。
郑轩这人,虽然草根出身,但能打拼到现在的身家也算是有能力的,第一次碰到焦家人的时候,郑轩身担高级职务给人打工,后来出来自己单干当老板,公司在南城,两年下来公司也经营得相当好。不然袁之仪不会找过去。他也有自己为人处世的一套。
“我明天就回南城了,公司那边走不开,要不到时候焦教授袁总你们去南城大家一起吃个饭?”郑轩道。
“行,下周我们会去一趟南城,就是不知道郑总到时候有没有空。”袁之仪笑道。
“没空也要抽空出来,那我就在南城等着你们了。”
郑轩手机响,也没再继续跟焦爸他们聊,告辞之后,拿着手机跟人通话,顺便招呼自己老婆孩子离开。
郑叹从他们说起南城的时候就一直支着耳朵听。听到郑轩说起他公司所在地方。郑叹还很熟悉,那一片都是商业化的办公大楼,郑叹以前也没少往那边跑,因为郑叹他亲爹公司也在那一片。
于是。郑叹决定到时候厚着脸皮跟着焦爸和袁之仪跑那边去算了。焦妈和俩孩子过去南城并不会在那一片久待。
在南华市这边玩了几天。郑叹玩也玩得心不在焉,焦妈还以为郑叹是水土不服,殊不知郑叹对这边早就熟得很。以前虽然生活在南城,但南华市这边也没少跑,怎么可能不适应?只是郑叹心里一直惦记着去南城而已,每天掰着指头数日子。
终于等到出发那天,郑叹前一晚上精神兴奋了一夜,没睡着,在车上的时候也没睡,就看着窗外的似曾相识的风景。
上一次以猫的身份来到南城,郑叹是流浪过来的,偷偷搭乘一辆皮卡,偷偷下车,见不得光,滚得浑身脏兮兮的也没个好地方洗澡,在一个小区养鱼的池子里洗的冷水澡,那时候也没有“身份证”,郑叹还强抢了一只高贵优雅的波斯猫的猫牌自己戴着。
回想一下当初的流浪生活,那还真是步步小心时时在意,实在是被那些猫肉馆的经历和见闻给吓住了,那时候的郑叹也差一点被砍了炖汤。
而现在,郑叹是光明正大出现在这个城市。
看着南城的街景,郑叹突然很想高声吼一句:老子又回来了!
可惜,不能。
在南城他们只能住酒店,郑叹又开始了躲背包的日子,好在每天只用躲两次。
抵达南城的第二天,焦妈带着俩孩子去找已经联系到的同学交流感情,叫郑叹一起,郑叹扭头,不去,对焦妈的话就当没听见,呆袁之仪的车里说啥也不走。焦爸的车还可能给焦妈开走,但袁之仪肯定是开车去郑轩公司那边的,所以郑叹就趴袁之仪车里了。
“唉呀它不想过去就不去呗,待会儿跟着我们也能去吃大餐,南城不至于连个能带宠物的餐厅都没有。”袁之仪不在乎地道,而且,他对此情形还挺乐意,这说明今儿或许又好运啊。
焦妈没办法,焦爸也没说什么,所以就由着郑叹折腾了。
郑轩对于焦爸带着郑叹倒没啥意见,三人谈完事,也到了吃饭的点。郑轩看了眼手表后,对焦爸和袁之仪道:“今天带你们去个好地方,那里的菜绝对会让你们流连忘返。哦,那里也能带宠物,只要自己管好就没关系。”
郑轩带着焦爸他们去的并不是什么五星级酒店或者高大上的西餐厅,而是一个建筑风格有些古朴的餐馆。郑轩的车在前面,带着他们去停车的地方停好车。
“古琴舍?”袁之仪指了指店门口那三个字,对旁边的焦爸道:“我没认错吧?”
“没错,是古琴舍。”焦爸回答道。
郑轩笑了笑,“很多人一听到古琴舍就觉得是学古琴的地方,再加上这地方看着也很有那种风格,所以第一次过来的人大多会误会。其实这里就是个吃饭的地方,至于名字,古琴其实是这里老板娘的名字。听说她家祖上出过御厨,还有祖传秘方,反正吧,我觉得这里的清炒小白菜都比其他地方的好吃,吃过之后吃其他地方的都感觉不是那个味儿。这里经常爆满,每次都得提前几天预订,好在我跟这里的老板认识,让他给我留位子。”
郑轩带着焦爸和袁之仪往里走,一边推荐这里的美食。
郑叹呆在背包里,想着,古琴舍,这名字听着好像有点其他的印象。(未完待续。。)
ps: 有几个书友私下里问我是不是要完结了,特在此说一声,离完结还有些时间,很多坑挖了都还没填,小卓还没回来,黑炭还没跟大山见面(大山是卫棱和二毛师傅养的那只“猫”)……